2025年8月1日起,陜西省正式實施《關于調整陜西電網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“新政”),政策調整的核心目的非常明確,通過價格信號引導電力消費行為,實現削峰填谷,促進新能源消納,最終服務于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電力安全穩定供應。陜西作為新能源發展迅猛的地區,截至2025年3月底,新能源裝機規模已超過5600萬千瓦,約占全省電力總裝機的48%。如此高比例的新能源接入,對電網的穩定運行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,也使得這次電價調整成為必然選擇。
本次新政電價改革以時段劃分精細化、峰谷價差擴大化、應用場景多元化為核心:1、時段精細化將午間11:00-14:00(光伏大發期)從平段降為低谷,與光伏出力曲線精準匹配,為儲能創造“零成本消納棄光+低谷充電”雙重紅利;同時峰期時段連續延長至7小時,遠超傳統4小時儲能系統的覆蓋極限,利好液流電池等長時儲能的應用空間;將獲得同等利好液流電
2、峰谷價差擴大化使尖峰電價較平段上浮90%、高峰上浮70%,推動峰谷價差倍數從3—4倍躍升至4.67倍,大幅強化套利動力;
3、應用場景多元化明確允許儲能參與“兩充兩放”模式(夜間低谷+午間低谷充電,平段+高峰放電),為長時儲能技術提供高頻次收益機會。

電價浮動基數的明確也是新政的另一重要進步。明確強調"輸配電價、上網環節線損費用、系統運行費用(包括煤電機組容量電費、抽水蓄能容量電費、輔助服務費用等)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參與浮動"。結合新政,以8月代理購電兩部制1-10千伏大工業用戶電價初步得出:尖峰電價:0.866元/kWh;高峰電價:0.795元/kWh;平段電價:0.547元/kWh;谷時電價:0.298元/kWh。

以5MW/30MWh液流電池儲能系統為例(系統效率80%),具體到年度收益計算,假設系統每年運行350天,晚上谷段充滿電,上午平段放電2.5h,再利用中午的谷段充滿,晚上峰段放電6h。對比新(舊)分時電價簡單測算峰谷套利收益其在陜西市場的投資回報

綜上,電價結構優化帶來的單位電量收入提升,抵消了放電量下降的影響,最終實現儲能年收入增長。陜西省的分時電價政策調整只是全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一個縮影,根據國家發改委《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》要求,各地正陸續出臺類似政策,預計未來將有更多省份跟進實施有利于長時儲能發展的電價機制。在這一趨勢下,具備長時儲能能力的技術路線將獲得更廣闊的市場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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